| 青島仲裁委修訂仲裁規則 為進一步提高仲裁效率,青島仲裁委員會日前對《仲裁規則》進行了修訂。 《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是根據《仲裁法》和國務院辦公廳《仲裁委員會仲裁暫行規則示范文本》制定的,此后又進行過數次修訂,為保障青島仲裁工作規范運作起到了重要作
用。近日,青島仲裁委又對《仲裁規則》進行了兩方面修訂:一是將第五章“簡易程序”第五十七條原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凡案件爭議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30萬元的,適用簡易程序。”修訂為“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凡案件爭議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60萬元的,適用簡易程序。”二是第七章“附則”第六十九條第二款原規定“公告送達的,自發出公告之日起滿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毙抻啚椤肮嫠瓦_的,自發出公告之日起滿三十日,涉外仲裁案件自發出公告之日起滿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彪鴷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