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楊維漢)最高人民法院18日公布了《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這個司法解釋分為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受理和審查兩部分。受理部分主要規定了申請再審所需材料及受理條件。審查部分主要從審查組織、審查范圍、審查方式、裁定文書等方面規范細化了審查工作程序。
????從具體內容來看,這個司法解釋一是加強了對申請再審權利的保障。在接受材料環節、審查進程指引方面、 聽取當事人意見方面等內容上作了一系列細化規定。二是規范了人民法院受理審查司法行為。在規范受理行為、規范審查程序、規范裁定文書、規范再審法院的確定、規范訴訟文書樣式和內容等方面均作了詳細規定。三是完善了受理審查工作程序。明確了申請再審的條件和審查范圍。審查申請再審案件的范圍一般應限于再審事由,如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生效裁判確有錯誤的,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規定依職權啟動再審;明確了審查方式,規定了審查書面材料、審閱原審卷宗、詢問當事人、組織聽證四種審查方式;明確了調卷方法,即采取靈活多樣的調卷方式;明確了提審原則,重申了再審司法解釋確定的由上一級法院提審的原則,同時規定了以程序性事由啟動再審作為可以指令原審法院再審的主要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