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篇廣泛流傳于各大網站的博文,將海口海事法院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3篇博文稱,這家法院指派的執行法官“以身試法,公然對抗最高院裁定”,不停地搞違法小動作,暗箱操作海口凱立大廈(本報2008年4月1日以《海口同一座大廈:不同機構評估竟相差7000萬元》為題報道),使其“3年暴漲11倍”。 ????“我們認為該博文內容嚴重失實,這種比較主觀的評價,有誤導網民之嫌。”8月4日,海口海事 ????實名博客發文指責法院“腐敗” ????7月31日,自稱為中國寶貝國際投資集團董事長,全球礦產資源網、大眾網CEO、亞太城市發展研究會秘書長的卞洪登分別在鳳凰網、搜狐網博客發表《最高院遭遇基層法院抵抗尷尬》。 ????該博文稱,海南島18年沒蓋起來的神秘大樓,其實隱藏了許多不可告人的腐敗案件,曾引起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并且,最高院6月1日向海南省高院下達了涉及該樓逃廢債務的再審命令。然而,海口海事法院拒不執行最高院下達的再審裁定,并向海南寶貝房地產公司下達了一份繼續執行的告知書。 ????博客指責海口海事法院執行法官以身試法,“在突擊評估凱立大廈過程中,協助欠債人把凱立大廈從1770萬元的建筑成本一下子拉升到1.27億元的市場價”。 ????在另外兩篇分別于8月3日、8月4日發表的名為《3年暴漲11倍的神樓》、《違法50天賺了1個億》博文中,卞洪登披露了海口海事法院“對抗”最高院的“具體行為”——(以下為博文) ????2009年6月1日,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簽發糾正錯案再審裁定書如下:一、本案指令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2009年7月21日海南海事法院下發的對抗最高院的執行告知書稱:雖然最高法院已裁定本案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但是我院審查被執行人凱立公司提出的法院錯誤查封凱立大廈的執行異議,并不屬于執行原判決行為,因此本院對該執行異議照常進行審查。 ????隨后,海事法院在繼續動作“以下犯上”抗法作弊中,僅用50天時間黑箱操作,就讓爛尾樓的價格增長了11倍,從1772萬元人民幣上升到了12787萬元。 ????上述博文發表后,在網絡上引起極大關注,截至8月5日下午5時,僅其發在鳳凰網博客的三篇博文點擊量已過20萬次,跟帖達1500余條。 ????當事法院:博文算錯了 ????對于“增長了11倍”的說法,蔡斌航回應說,2003年評估是1772萬元,這個評估已經失效。我們院2009年7月份得到的評估結果是1.2個億,11倍也算錯了。 ????“卞洪登博文里所說的神秘大樓,就是位于海口市龍昆南路的凱立大廈。”海口海事法院新聞發言人蔡斌航法官介紹,2002年,海南省高院在審理原告海南交通銀行和第一被告海南長江旅業公司、第二被告海南凱立中部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糾紛案過程中,應當事人的申請,采取了訴訟保全的措施將凱立大廈查封。2002年7月,海南省高院作出判決,第一被告承擔借款本金3500萬元及其利息,第二被告凱立公司承擔40%的補充責任。 ????蔡斌航說,補充責任不是連帶責任,不是兩個當事人同時承擔債務,而是有先后順序的。 ????具體到本案,他說,按法律程序執行的話,首先應當先處置長江旅業的資產,當窮盡了長江旅業的資產仍不能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債權時,未清償部分中的40%,由第二被執行人凱立公司來承擔。 ????據蔡斌航介紹,2002年8月二審審結以后,當時的原告海南交通銀行向一審法院海口中級法院申請執行,于是該大廈于2003年7月由執行查封變成執行續封。凱立大廈的續封狀態一直延續到2008年4月。根據海南省高院的指定,本案中止執行了一段時間。并不是終止這個案件的執行,只是更改執行的指定機構。2008年4月底,海南省高院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繼續執行該案。 ????在凱立大廈被續封期間,原告海南交通銀行把債權以打包的形式轉給了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處置,后來信達資產又以打包的形式轉讓給了寶貝房地產。2009年1月,原查封裁定到期后,根據寶貝房地產公司的申請,海口海事法院再次對凱立大廈續封。 ????樓價暴漲是否存在“黑箱操作” ????“根據最高院的再審裁定第一項,海南省高院已經立案。至于第二項中止原判決的執行,我們認為就是對這個判決執行停下來,不對相應的資產采取強制措施或處分行為。”蔡斌航說,事實上,至今為止,海口海事法院也沒有采取過任何新的強制措施和執行行為。“所以他(卞洪登)說我們對抗最高院裁定,是不準確的。” ????蔡斌航說,在海口海事法院執行該案過程中,凱立公司向該院提出異議稱,依據省高院的二審判決,該公司不應該在現階段進入執行程序。因為長江旅業的資產還沒有處置完,還不能確認長江旅業不能償還這部分債務的具體數目,所以現在把凱立公司列為被執行人是錯誤的。海事法院目前正在審查這一異議。而異議一旦成立,就不能繼續對凱立大廈進行查封。出于這一考慮,在凱立大廈2003年的評估報告已經失效的基礎上,海事法院決定對該大廈重新評估。 ????“重新評估,事實上就是對凱立公司執行異議采取的相應措施,并不是要處置凱立大廈。所以說"最高院遭遇基層法院抵抗尷尬"這個事實是不存在的。”蔡斌航介紹,2009年6月3日,海口海事法院按照海南省高院規定的評估程序,通過搖號產生的方式,委托一家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公司對凱立大廈進行了重新評估。而最高院的再審裁定是在7月6日才送達海南省高院的,寶貝公司則是在6月22日左右就收到了再審裁定。7月14日,房地產評估公司作出了評估報告稱,這棟26層高、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的大樓總價為一億多元。 ????蔡斌航說:“這個評估報告出來以后,按照法律規定,要向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送達。送達兩個被執行人都比較順利,在向申請執行人(指卞洪登)送達當中就不太順利,找不到人。他的兩個代理人說,這段時間沒有代理權限了,不接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把它寄到了卞洪登所提供的北京住所。在這之后,卞洪登和他的代理人都沒有和我們接觸,然后就出來這個東西(指卞洪登的博文)。” ????“對這一案件的處理,我們是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并在上級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的。卞洪登說我們"用一個不經過法律搖號選擇評估公司,僅憑一個拉郎配的老鄉公司胡亂評出3年增漲11倍的天價爛尾樓"是毫無事實根據的,也是十分荒謬的。”蔡斌航說。 ????不排除追究博主法律責任 ????“卞洪登的博文比較短,但是題目比較大,沒有列舉什么有價值的事實。”蔡斌航法官介紹,7月31日,卞洪登第一篇博文發表當天,該院獲知后即就有關情況向上級部門進行了匯報。接下來,他們一方面會對相關當事人釋明,希望當事人采取正當正確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則會繼續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會通過相應的法律手段維護法院形象,維護相應法官、承辦人名譽。“作為法院,依法辦案是應該的,但是也不允許當事人也好、網民也好,對我們進行非實事求是的、不懷善意的攻擊。”蔡說。 ????而《最高院遭遇基層法院抵抗尷尬》等博文的作者卞洪登,今天下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稱,在發表相關博文之前,他將最高院的再審裁定書送給海口海事法院,法院不簽收;后來又用特快專遞、傳真的方式將再審裁定書發給海口海事法院,但海口海事法院還是認為,執行是自己的權力。他通過自己在十大網站開設的博客發布上述內容,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意見。 ????卞在電話中對記者說:在博客發表之后,海口海事法院沒有任何態度。“他們有我的手機號碼,也不主動聯系我,反而是海南省高院有個別法官打來了電話,說已看到了博客。” ????7月5日下午,記者在位于海口市龍昆南路的凱立大廈看到,雖然被長期查封,但其外墻并未顯示陳舊,且有工人在大廈內部施工,與卞洪登博文所稱的“爛尾樓”并不相符。蔡斌航則告訴記者,這個樓建筑面積是2.4萬平方米,已安裝電梯,所有的管線也已到位,是基本上接近完工交付的樓盤,評估出來的均價是每平方米4900多元。 ????記者注意到,該大廈附近的樓盤價格大多在每平方米5000元上下,而剛剛過去的7月,官方公布的海口商品房銷售均價為5081.19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