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委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這既體現了黨和人民對紀委的高度信任,又是對紀委在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開展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如何準確把握和充分運用好黨章所賦予紀委的組織協調職能,將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是我們各級紀委必須認真研究并切實解決的問題。
近幾年來,特別是2006年以來,各級紀委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關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指示精神,認真履行自身職能,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為各地經濟、文化、社會全面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宣傳教育沒有跟上時代的要求,形式不多,效果不好;二是監督工作有待于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干部的監督工作相對薄弱;三是在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環境下,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研究不夠,抓手很少,應對措施不多;四是部分單位和同志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在認識上存在一定偏差;五是基層黨組織成員自身素質偏低,部分同志作風不實,部分干部存在以權謀私、獨斷專行、公款吃喝等違紀違規現象等等。要解決這些問題,紀委作為黨委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組織者,肩負著十分重要的責任,如何充分發揮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擺正位置,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和助手
中
央明確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必須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更應該堅持和運用好這一體制和機制。因此紀委作為黨委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專門機關,一定要擺正“組織協調”的位置:一是絕對服從黨的領導,堅決執行黨委的各項決定,緊緊圍繞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的各項決議決定得到很好地貫徹落實。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謀劃和開展工作,努力協助黨委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立足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部署,積極當好參謀和助手,正確分析形勢,對全局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黨委提出建議,為黨委決策提供依據。二是正確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政府工作的職責所在,是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許多反腐敗制度的制定、監督措施的落實等具體工作必須依靠行政部門去抓,必須在行政系統認真加以落實。現今紀委和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監察部門更應該主動接受行政的管理,取得政府對部門工作的支持,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規范、有序。三是認真承擔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具體工作,切實履行教育、監督、保護、懲處四項職能。紀委應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主要工作任務之一,全面擔負起直接抓落實的責任。要積極履行職責,敢抓敢管,保證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決策、部署的順利實施。認真調查研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對策和建議,認真總結先進經驗,全面落實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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