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處境 公眾對黑惡勢力的深惡痛絕,讓這些為黑社會辯護的律師們身處微妙的境地。打黑中查出10余名律師涉案的事實,更加深了公眾的猜測。正是這種外在壓力,讓很多律師不想涉入其中。 “以往我們會去爭取案子來打,但對于這次打黑的案子并不是特別積極,都是有人找過來,推不掉才會接手。現在愿意出庭的,基本都是熟人關系委托的,要不就是司法局派下來的法律援助。”一位不愿具名 這位律師還說:“這次抓起來的,基本都是有罪的,即使判重一點,也不冤枉他們,現在黑社會這么猖獗,重判利大于弊。” 對于這種說法,趙長青說:“你要知道,判錯一個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個罪犯要嚴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許被告聘請律師,既是保證其公民權利,也是一種對公權力可能出現疏忽的制衡。” 趙長青說,法庭上,公訴方、律師和法官是一個最好的三方制衡,這樣才能保證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靈魂。 而對于輿論和同行的不解,趙長青說,這是法律工作者的責任,因為普法工作沒有做好,大家對律師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法庭上,律師的職責就是依法辯護,證明自己的當事人罪輕或無罪。” 周立太想不明白,律師為被告人提供的其實也只是一種服務,“黑社會”們都開著名車,沒人會去罵賣車的公司,為什么對律師就這么不能容忍。“如果今天還有人認為給黑社會打官司的人是壞人,那我只能說他無知!” 歷史的考驗 據中新網報道,重慶市檢察院和法院已經公開表示,將嚴格依法辦案,不會擴大打擊面。 對于公眾擔心的為“黑社會”辯護的律師可能出現的涉黑行為,重慶市司法局專門出臺新規,要求辦理涉黑案件的律師,要在受理案件15日內,將案件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不得泄密,不得指使、誘導委托人滋事;不得利用報刊、雜志、互聯網等媒體,發表影響案件處理的言論;對辦理涉黑案件中違紀違規的律師,將依法嚴肅處理。 這個名為《重慶市司法局關于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意見》的文件,同時對參與辯護的律師提出了要求,“堅持基本犯罪事實清楚、基本犯罪證據確鑿的原則,不糾纏細枝末節,保證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 對于政府的文件要求,接受記者采訪的大多數律師均表示理解。一位律師說:“畢竟打黑是正確的、大快人心的,目前辦的案子基本也是沒有問題的。” 周立太說,他并沒有感受到來自官方的壓力。就在記者采訪周立太期間,由其代理的李志剛案一審宣判,李志剛被判9年徒刑,其中因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5年。李志剛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周立太已經開始為其草擬辯護詞。 隨著重慶打黑案的繼續推進,文強等大案要案將陸續進入司法程序,更多的律師將參與其中,為“黑社會”辯護。 在重慶打黑的過程中,市委書記薄熙來曾專門發表講話,強調要依法辦案,把案子辦成鐵案。他說,這些案件將接受歷史的考驗。(記者 劉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