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城區金都南苑小區的趙女士向記者反映:前幾天她到物業繳納今冬供暖費時,物業要求她必須同時繳納2010年度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她非常納悶,自己一向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怎么又收垃圾處理費呢?對此,濰城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按照省物價局下發的文件,由物業公司代環衛部門收取的。10月12日,記者又咨詢了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稱中心城區的統一收費標準正在研究制訂中。 ????>>> ????物業收俺垃圾處理費 ????10月7日上午10時許,記者接到趙女士的反映后來到濰城區金都南苑小區,看到每個單元門口都貼了一張通知:“需要供暖的業主請于10月5日之前到物業來交費,供暖費按照濰坊市統一價格(25.6元/平方米)。”落款單位為金都南苑物業。 ????住在該小區13號樓的趙女士告訴記者,10月5日,她到小區物業辦公室繳納供暖費,工作人員告訴她必須同時繳納2010年度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每戶每月7元,共需交84元。趙女士認為,她已經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了,物業不應該再另外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物業公司 ????替環衛代收并未強制 ????記者來到該小區物業辦公室,見到了負責人于經理。 ????對于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問題,于經理告訴記者,省物價局有個文件,對市內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處理,且這部分費用不包含在物業管理費內。濰城區物價局接到該文件了,但目前還沒有大面積施行,也還未召開聽證會。對于生活垃圾處理費,金都物業只是代收,收上來的錢實際上是交給濰城區環衛處。對于這部分費用,也有些物業公司是自己承擔。金都物業對于已購房但沒有來居住的業主并不征收這項費用,對于已入住的業主也沒有強制征收。當業主來交供暖費時,物業工作人員只是提醒對方交生活垃圾處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