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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新聞網訊 ?1月17日下午18時許,正在青島三中附近賣電腦軟件的被執行人辛某被李滄法院執行干警拘傳到執行局。經辦案法官一再做思想工作,被執行人辛某仍然拒不還款,辦案發法官遂對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原來辛某為李滄法院兩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近期,李滄法院加大執行力度,推行“早、晚工作法”,即利用早、晚下班休息時間查詢被執行人。當天,李滄法院執行局楊法官聽說被執行人辛某下午可能在三中附近擺攤賣軟件,立即帶領執行干警趕往現場,將其拘傳回李滄法院。 ????被執行人辛某與申請執行人楊某生意上曾多有往來,辛某曾租賃過楊某的車達一年之久;還從從事生啤批發的楊某處批發過不少生啤,但所欠楊某啤酒桶、閥門一直不還。后楊某因以上兩起糾紛,分兩起案件將辛某告到李滄法院,經法院判決,楊某勝訴,被告辛某應支付原告楊某租賃費人民幣14 000元;賠償原告楊敬良經濟損失23 456元。但判決生效后,辛某一直拒不還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辛某依然拒不履行義務,辦案法官多次到其家中查找,辛某都不在家。辦案法官查詢了辛某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線索,沒有查到財產。只查到查詢被執行人于2006年曾將一套房產賣給他人。 ????辛某被送進拘留所后,迫于李滄法院強大的執行力度,1月18日上午10時,被執行人的親屬將全部案款43391元(含逾期利息、執行費、案件受理費在內)交納到法院,被執行人辛某也在拘留所里寫下了悔過書,鑒于以上情況,執行法官于1月18日下午對辛某解除了司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