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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農村報訊(記者 李秀林 實習生 黃進)近日,廣東湛江吳川市紀委、監察局宣布對該市城監大隊及下屬中隊5位負責人立案調查,理由是其工作不力導致當地違建問題嚴重。7月4日,吳川市城監大隊在向該市紀委遞交的一份申訴書中自陳苦衷:“我們沒工資,沒執法權,(監管不力)還要被調查。” 違法建設禁而不絕 7月6日,吳川市委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近兩年,吳川市區私搭亂建、少批多建、不報 吳川市紀檢監察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吳川市區298宗違章建筑被罰款,其中少報多建及手續逾期的116宗,未報先建的182宗,違建者中部分是國家工作人員。7月6日,吳川城監大隊一位負責人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自2009年10月吳川市區暫停房屋報建后,違建現象日益嚴重。 針對市區違建禁而不絕的情況,2010年9月26日,吳川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要求“加大力度查處違章建筑,規范城市建設秩序。”相關職能部門多次被市領導點名批評。 今年6月29日,吳川城監大隊大隊長陳觀日及下屬中隊隊長陳湛文、梁浩彬、鐘國信、麥日新被該市紀委、監察局立案調查。紀檢監察機關認為,城監部門對違章建筑戶發出《違章(法)處理通知書》和罰款處罰后,沒有跟蹤檢查,更沒有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致使城區搶建現象繼續發生,陳觀日等對此應負直接責任。 而吳川城監大隊認為,板子不應只打在其身上,公用事業局、國土、規劃等部門對違建問題均難辭其咎。2010年6月發布的《吳川市查處違法建設工作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查處違法建設工作過錯責任的追究對象包括城管執法、城市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產管理、工商、公安、環保等相關職能管理部門、鎮政府(街道辦)和供水、供電等有關單位的主要領導。 執法人員遭遇欠薪 吳川城監大隊一位負責人7月6日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人員工資沒有保障、缺乏執法權等是城監大隊查處違建不力的重要客觀原因。 吳川城監大隊成立于1991年5月,現隸屬于吳川市公用事業局,為財政差額撥款的股級事業單位,現有職工35名,其中編制內人員20名。根據吳川市政府2003年下發的“吳府函114號”文件,自當年起,城監大隊所有人員工資和辦公經費由吳川市財政每年撥付20萬元,不足部分用罰沒款返還彌補。吳川市公用事業局與城監大隊簽訂的一份《管理臨時占用市區道路工作責任書》顯示:“全年(罰款)任務50萬元,財政可返還36萬元,其中24萬元留局作清理占用道路等經費外,其余部分劃撥城監大隊作經費。” 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2004年下發的《關于清理市縣行政許可實施機構和行政執法隊伍的意見》,“行政執法隊伍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不得以罰養人。” “以罰代養并不能滿足發放工資和辦公需要。”吳川城監大隊一工作人員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隊中多數人已4個月沒有領到工資,最長的被拖欠7個月,有兩人因為不能按期拿到工資辦了停薪留職。 體制不順違建難止 吳川城監大隊一位負責人說,有關部門多次承諾解決城監隊員的工資、社保問題,但至今沒有兌現。2004年某大型項目建設拆遷時,一位市領導表示完成拆遷任務就解決城監大隊的經費問題。2008年,城監大隊李康貴等人因工資、社保等問題上訪,吳川市政府辦公室發文建議“(城監大隊)人員經費由財政核撥……按規定申報執法專項編制”。2011年,吳川市委負責人在全市城鄉宜居工程會議上表示,應理順城管體制,“該發的財政要發。” 吳川城監大隊目前有兩臺五十鈴皮卡執法車,四組人員輪流使用,“車是2008年買的,至今沒錢上牌。”一位負責人表示,因為沒有執法權,城監大隊只能先對違章建筑下發通知書,上報公用事業局和市政府批準后,才能進行拆除,“小型違建用大錘砸,大型的需要多部門聯合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