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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范圍 ????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被征地農民、殘疾人、隨軍家屬、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二、貸款額度和期限 ????創辦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控制在10—20萬元。其中對吸納失業人員5人以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對吸納失業人員5人(含5人)以上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吸納失業人員 ????三、貸款的貼息及期限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從事國家限制行業(包括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以外的商貿、服務、生產加工、種養殖等各類經營項目,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貼息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兩年,還款方式采取前12個月按月付息,后12個月按月還本付息方式還款。 ????四、反擔保方式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證人擔保等。其中,抵押房屋要求產權清晰、征得房屋產權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證人擔保可以由具有穩定收入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事業編制職工提供擔保。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需1人擔保;貸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需2人擔保。 ????五、申請辦法 ????對創辦企業的市內四區貸款申請人持相關材料直接到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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