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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因病需轉往異地醫院住院治療的,應如何辦理? ????參保人因病需轉往異地醫院住院治療,且符合異地轉診條件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本人或其親屬向本市三級甲等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提出申請,由主治及以上醫師填寫《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資格審批表》,經醫院組織專家會診并提出意見,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核登記,分管院長審查簽字同意。 ????(2)經辦人攜帶《島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資格審批表》和醫學專家會診意見,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批手續,符合異地轉診規定的,給予核準。其中一、二類醫療照顧人員的核準情況,應逐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如何辦理異地安置和長期駐外手續? ????長期居住在異地的退休人員、參保老年居民或因工作長期駐外的參保在職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本人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異地安置或長期駐外備案手續。 ????(1)參保人或所在單位持下列材料,到所屬的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備案申請。 ????A、《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醫療備案表》; ????B、辦理異地安置的,提供異地居住戶籍證明或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辦理長期駐外的,提供用工合同及復印件、單位派出文件和外設機構執照復印件等駐外工作的證明材料。 ????(2)醫保經辦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符合規定的,錄入有關信息予以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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