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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業的“眾旺”早已人去樓空 路克成/攝
“我們經理跑了,卷走200多萬元哩!”
“我們經理也跑了,也卷走200多萬元!”8月9日,在山東眾旺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下
稱“眾旺”)濟南總部,該公司下屬的山東蒙陰和河南鄭州兩家服務中心的商務代表,對記者反映了相同的情況。同樣突然失蹤的,還有眾旺山東濟寧服務中心的負責人。
從8月9日起,來自這3家中心的80多名商務代表、加盟商和消費者就聚集在濟南“討說法”,而其他一些省市的“同病相憐者”也正陸續趕來。
“病根”,出在眾旺首創的“消費儲值”。
眾旺畫“餡餅”
“消費儲值”,是眾旺的總經理陳玉麟“發明”的一種營銷模式,于去年3月開始運作。
據了解,眾旺在運作中“一手聯兩線”:一條線是加盟商,另一條線是購買眾旺“消費儲值卡”的消費者。它與每個加盟商簽訂協議,確定一個計點率(即眾旺向加盟商收取傭金的比例,范圍在1%-15%),按此收取服務傭金(傭金=持卡消費額×計點率)。
而消費者在持“儲值卡”消費時,可獲得相應的儲值點(儲值點=持卡消費額×計點率)。眾旺最早推出的是120點的卡,即儲值點積累到120點時,達到一個獎勵標準。比如,在一個計點率為10%的加盟商處,消費者持卡消費100元,能得到10個儲值點(1點=10元),當累計達到120個點時,就獲得一個獎勵權。也就是說,消費1200元,就能獲得1200元的現金獎勵。
今年3月,眾旺將120點的卡停了,改設兩級市場:一級市場指一次消費額在萬元以內的普通終端客戶,以達到200個儲值點為一個獎勵權,每權獎勵1200元,按“隔月”原則陸續發放,約20個月發清,每次發放金額為120元左右;二級市場指批發商、生產商等非終端客戶和一次消費額在1萬元以上的終端客戶,以達到1800個儲值點為一個獎勵權,每權獎勵1.08萬元,按“隔季”原則陸續發放,約5年左右發清。
在高額回報率的誘惑下,消費者趨之若鶩。據眾旺對媒體公布,到今年8月初,其全國加盟商已從年初的1萬多家猛增至約14萬家,涉及餐飲、娛樂、醫藥、百貨等多種行業,持卡消費者達到了數十萬人;目前,該公司已在國內29個省市區設立了分公司,并建立了425個客戶服務中心,員工超過1.5萬人。
雖然眾旺將“消費儲值”稱為“一種基于網絡經濟理論和電子商務的創新營銷模式”,并確實借此創造了“神話般”的經營奇跡,但這種模式從一開始就招致了廣泛非議:有人說它是變相的“傳銷”,有人認為它屬于“非法集資”,還有人指責其為“不正當競爭”。
社會各界的種種質疑,并沒有阻擋其他企業對眾旺的紛紛效仿。據報道,目前全國各地已出現了多家開展“消費儲值”營銷的公司。
針對“消費儲值”活動在國內迅速蔓延,消費者權益有可能受損的情況,中國消費者協會與山東省消費者協會于7月19日聯合發布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加入消費儲值要謹慎”,并特別強調:“消費儲值的獎勵系‘贈予性獎勵’,不是一定會返還的”,因為運營公司支付獎金發生困難時,可以不再贈予,一旦出現這種情形,消費者將“血本無歸”;即使運營公司沒有發生支付困難,其仍可以單方面延長獎金發放的期限,降低每次發放的比例和金額。
然而,僅僅半個月后,這個預警就變成了事實!
獎勵難兌現
8月9日上午,記者來到眾旺總部時,見到了濟寧服務中心的40多位商務代表、加盟商及消費者,他們個個滿臉焦慮。
商務代表劉國平告訴記者,眾旺去年11月在濟寧設立了服務中心,開始發展加盟商和會員,到目前為止已有1500多家加盟商和1萬多名持卡人。此前,眾旺在每月25日發放承諾的獎勵,每個獎勵權都在100元以上。但到了今年7月,每個獎勵權突然降為22.03元,而且遲遲不能兌現。許多消費者便去找服務中心的經理呂小霞。她先是拖到7月30日下午才發了一部分,并答復第二天全部發完。后來,聽到外地代理商中出現攜款逃跑或扣著獎金不發等消息后,她又說要帶著大家到濟南去找眾旺。可當他們一起到了濟南后的第二天,呂小霞就突然失蹤了。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消費者紛紛找加盟商退貨,加盟商開始找商務代表討說法。
據劉國平介紹,他們一行40多人是8月6日上午到濟南的。當時,眾旺企劃部一位姓高的部長接待了他們,并答應解決問題。但他們從上班等到下班也沒任何結果,這位50歲的高部長還在當晚趁眾人不備,從二樓偷偷跳窗跑了。
據了解,今年五六兩個月濟寧服務中心共向眾旺上繳傭金400多萬元,眼下,呂小霞找不到了,中心也讓人砸了。“加盟商天天找我們,要和我們拼命,我們連家也不敢回。”劉國平說,“我們沒別的要求,就希望眾旺能退回加盟商的傭金,好給消費者一個交代。可是我們都來了三四天了,陳玉麟和公司其他高層一個也不露面。我們對公司這種做法很失望!”
記者隨后在眾旺總部里走了一遭,發現從二樓到六樓的辦公室大部分鎖了門,辦公桌面已蒙上了一層灰,地上到處是紙屑。在三樓好歹看到了3位工作人員,他們告訴記者:“公司領導已好幾天沒來上班了,我們也不知他們去哪兒了。”
濟寧消費者王印根是去年12月通過親戚介紹加入“消費儲值”的,如今已被弄得債臺高筑。“在眾旺的宣傳資料中,有陳玉麟與一些領導人的合影,還有中央和地方媒體刊登的介紹文章或廣告,這些讓我更覺得眾旺是個可信的公司。于是我向親戚借了9000元,再加上家里的積蓄,先后買了1萬多元的東西。可到了今年7月底,聽說他們不給獎勵了,當時我就蒙了!”王印根不無悔恨地對記者說,“我每年最多能攢1000多元錢,老婆沒工作,還有兩個孩子,你說我借的錢怎么還?愁死我了!”
張躍鐘是濟寧一家代理公司的經理,他已是第二次來眾旺討說法了。據他介紹,在眾旺濟寧服務中心宣揚的“金卡100%返利,銀卡60%返利”的誘惑下,他于今年5月辦了一張銀卡,先后買了1萬多元的東西,可至今一次獎勵也沒拿到。他認為:“眾旺的這種做法,是一種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帶有欺詐性質。”
經理卷款逃
更可怕的事情也出現了。7月29日和8月6日清晨,眾旺鄭州服務中心和蒙陰服務中心先后發生了經理“卷款潛逃”事件,被卷走的都是加盟商的傭金,金額均高達200多萬元。
眾旺鄭州服務中心商務代表余立文告訴記者,該中心去年12月開始營業,目前已在鄭州發展加盟商1000多家,持卡人1萬多人。然而,今年7月28日收上傭金后,經理李永崗第二天一早就卷了200多萬元跑了,人去樓空,電腦、檔案什么都沒了,中心的人趕緊報案,但當地警方卻不予立案。最后,消費者找加盟商,加盟商找商務代表,一連串的問題就出現了。“現在,消費者、加盟商成天找我們要錢,我們都沒法回家。”
據介紹,8月以來,鄭州的30多個商務代表多次來濟南找眾旺協商處理,但始終見不到任何一位眾旺的高層,一直就這么拖著。
8月9日下午,記者在眾旺總部采訪時,還遇到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一輛標有“萬鐵快運”的白色面包車悄悄開進這里,眾旺的人忙著將檔案材料塞進車里。該車要駛離時,被聚集在一樓大廳的部分商務代表和消費者發現了,他們試圖阻攔,但最后該車還是在眾多保安的護送下強行開走了。
8月10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眾旺總部。只見這里已大門緊閉,全面停止了營業。劉國平告訴記者,由于眾旺一直無人出面,無奈之下,他們當天早上先后到山東省委信訪局和山東省公安廳信訪辦反映了情況,又到濟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報了案。
此后,王印根也給記者打來電話,稱眾旺有人要開車搬走辦公用品,但沒有得逞。他還告訴記者,廣西等地的多位加盟商和消費者也趕到了眾旺總部。
“陷阱”早設下
其實,消費儲值這個令數十萬人趨之若鶩的“餡餅”,從一開始就設下了陷阱。
在眾旺賣給消費者的銀行卡一般大小的“消費儲值卡”上,密密麻麻寫滿了“持卡須知”,其中有一串極不明顯的文字:“該獎勵是山東眾旺公司給消費者的贈予性獎勵。關于獎勵的發放辦法和標準,本公司有根據系統的發展變化適時變更的權利,恕事先無法逐一通知。”
“眾旺顯然是留了一手的。”山東國誼律師事務所的李文深律師說,“它的‘贈予性獎勵’的提法很‘高明’。”
“關鍵就在‘贈予性’這3個字。”李文深分析說,《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予人在贈予的財產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另外,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公民之間贈予關系成立,以贈予物的交付為準。”因此,贈予合同在我國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只有消費者拿到獎勵,這種贈予行為才有效。眾旺將獎勵界定為“贈予”的性質,就意味著獎勵在沒發放給消費者之前隨時可以撤回。“贈予性獎勵”,是眾旺自創的模糊概念,實際上是玩了一個文字游戲。“但從法理上講,一個企業總體上入不抵出,卻以高額回報為誘導進行虛假宣傳,本身就隱含著欺詐成分。消費者能否起訴,關鍵看有關部門如何界定。”
“目前,參加消費儲值的人數眾多,幾乎遍及全國,下一步其他地方肯定也會發生這樣的事件。”山東大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營銷學教授向記者發表了對此次“眾旺事件”的看法。他指出,消費儲值這一營銷模式,明顯不符合企業收入應大于支出的基本規律。盡管在短期內,獎金的支付可以靠支付時間差和后續傭金來支持,但其總收入總是遠遠低于總支出的。消費儲值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就會出現消費萎縮、傭金下滑的情況。此時,這個環環相扣、靠滾動維持的資金鏈必然會斷裂。“那么,獎金兌付不了怎么辦?卷錢走人,就是其必然的結果。”這位老教授說,“因此,有關部門應該及時采取措施應對這種狀況。如果繼續聽之任之,極易誘發更大的社會群體性事件,后果不堪設想。”
據山東省工商局的人士透露,針對“消費儲值”發展迅猛、參與人員眾多的現狀,為避免將來可能出現大的社會問題,該省有關部門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已抽調人員成立了一個專門的調查組,并由副省長謝玉堂出任其領導小組的組長,對開展“消費儲值”的公司進行全面調查,并形成了書面材料,但這些材料目前尚未公開。
另據了解,“眾旺事件”已引起了山東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不過,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能從這些部門了解到對此次事件的相關處理措施。
8月13日,記者從濟南市歷下區法院民庭的一位法官處獲悉,濟南的一位消費者日前以“消費欺詐”為由向該院起訴了眾旺公司,但該院未予立案。
責任編輯: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