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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區人大常委會: 不該把人大代表身份當護身符 昨日,惠城區人大常委會一名副主任表示,他們對此事高度重視。昨日18時,該常委會辦公室向南都記者發來書面函介紹,26日晚上11點30分左右,惠城區本屆人大代表許茗雄酒后駕車(未經醫院最后檢驗核實)并逆行撞傷正常行駛的電動車駕駛員陶某。事情發生后,許茗雄不僅沒有依法接受交警處罰,誠懇地、負責任地對 該書面函介紹,對許茗雄的惡劣行為,惠城區人大常委會歸結為“四不該”:一不該酒駕。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二不該違章逆行。三不該把人大代表身份作為護身符,有辱人大代表的聲譽。四不該在事件發生后以逃避的態度對待傷者。 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在函件中表示,他們將堅決支持交警部門依法依規處理當事人許茗雄,不手軟、不袒護、不包庇;加強對惠城區各級人大代表進行法紀和安全意識教育,現已以通報形式下發各鎮、街及區屬代表小組,要求立即對所屬代表進行一次情況通報,并提出系列要求;在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出來后,將根據事實情況,并依照法律途徑對許茗雄的代表資格作出處置;積極配合交警、醫療部門和媒體做好事實調查和救治傷者工作,力求使事態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祝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