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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新聞網2月23日訊 因配套與物業管理等沒有在購房合同中約定,膠州北都現代城的部分準業主與開放商產生糾紛,業主想要退房,遭到對方的拒絕。 ????膠州市民周先生有意購買位于膠州膠北鎮“北都現代城”的房子,該樓盤的開發商是青島文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1年6月21日,周先生交了20000元定金,簽了購房協議。協議規定1個月內簽《購房合同》并交房款。但是此后遲遲不見開發商的動靜,于是周先生找到售樓處,對方表示要周先生回家等待通知。 ????周先生告訴記者,去年12月10號,售樓處電話通知周先生在當月內去簽購房合同,12月19日,周先生趕到售樓處,但是在現場對方卻沒有馬上提供合同范本,而是要求先交房款再看合同。在周先生的執意要求下,售樓處提供了與其他業主簽的購房合同,周先生發現合同有不少問題,如,合同沒有說明是否有天然氣配套,暖氣、太陽能、保險門等配套設施及費用也沒有具體的說明,只說后期協商處理,費用大約15000元,不會高于市場價格。另外讓周先生不滿意的是,合同中沒有說明物業管理公司名稱,只以“后期協商”概括。“這樣的合同合法嗎?”周先生當場提出了強烈的質疑,并拒絕在購房合同上簽字。 ????同時,周先生表示,開發商推遲了交房時間,在簽定《購房協議》時,售樓人員告訴周先生,交房時間是2012年6月30日,但是當周先生去簽合同時,卻看到合同上的交房時間已經改為“2012年12月31日前”。對此,銷售人員解釋是6月30日交房者太多,無法一下子辦完交房手續,因此要推遲到12月31日之前。由于不能忍受開發商種種違背承諾的行為,周先生表示要退房,但是開發商卻表示,年前可以退房,現在不能退。 ????記者聯系了“北都現代城”的售樓處,一位楊姓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部分業主想要退房,年前如果提要求的話可以退,但是年后開發商正在研究此事,暫時不能退房。至于合同糾紛的問題,楊先生表示合同是按照范本來制定的,應該沒有問題。(青島新聞網記者) |